114年夏季班外語推廣課程
歐語類
課程名稱 | 課程資訊 | 授課方式 | 授課教師 | 上課時數 |
學費 |
法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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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
蔡佳勳老師 ✽彰師大語文中心法語教師 ✽中興、朝陽、大葉法語教師 ✽中一中、文華、台中家商、忠明高中法語教師 |
24 | 3,700 |
德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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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
賴怡君老師 ✽德國達姆城工業大學學士 ✽彰師大語文中心德語教師 ✽文華、中科實中、台中二中德語教師 |
36 | 5,500 |
西班牙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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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 江雨珊老師 ✽ DELE西語檢定B2 ✽ 專業西語口譯、海外華語教師 |
16 | 3,000 |
東北亞/東南亞語言類
課程名稱 | 課程資訊 | 授課方式 | 授課教師 | 上課時數 |
學費 |
越南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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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
王采翎老師(越籍教師) ✽彰師大語文中心越語教師 ✽越日外語工藝大學中文系 ✽台中團委會、救國團、社區大學越語授課老師 |
24 | 3,700 |
越南語初級2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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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
26 | 4,000 | |
泰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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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 李淑貞老師 ✽彰師大語文中心泰語教師 ✽泰國清萊美塞紅林小學、泰國攀牙府導明學校、泰國北欖台泰科技學院等學校華語教師 ✽聯合大學、暨大、大葉等大學泰語教師 |
24 | 3,700 |
印尼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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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 馮麗娟老師(印尼籍教師) ✽彰師大語文中心印尼語教師 ✽企業兼任印尼語教師、大葉大學印尼語教師 ✽專業印尼語口筆譯 |
24 | 3,700 |
韓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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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 吳京姬老師(韓籍教師) ✽彰師大語文中心韓語教師 ✽彰師附工、彰藝、彰商韓語教師 |
24 | 3,700 |
日語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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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體 + 遠距 |
洪歆詒老師 ✽日本橘大學言語專攻碩士 ✽彰師大語文中心日語教師 |
24 | 3,700 |
英語類
課程名稱 | 課程資訊 | 授課方式 | 授課教師 | 上課時數 |
學費 |
多益聽力與閱讀 基礎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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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體 + 遠距 |
李懿方老師 ✽彰師語文中心英語教師 ✽大學講師 ✽補教名師 |
36 | 5,500 |
全民英檢初級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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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體 + 遠距 |
36 | 5,500 | |
英語口說訓練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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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體 | 黃嘉恩老師 ✽彰師語文中心英語教師 ✽英語CELTA教學證書 ✽多益黃金證書、雅思CEFR C1 ✽補教名師 |
36 | 5,500 |
IELTS雅思聽說讀寫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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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距 | 24 | 3,700 |
一、報名注意事項:
(一)報名流程:
1. 至「課程報名系統」線上報名(網址:https://lcs.ncue.edu.tw/) 應上傳之審核資料為:2吋脫帽半身照片(製作學員證用)
2. 待報名資格審核過後,再繳費回傳繳費證明,以完成報名手續。(尚未繳費者,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)
費用:學費(如上面課程列表),新生報名費為100元,舊生免報名費。學費不包含教材費,遠距課程需自行購入教材。
(二)繳費方式: 臺銀學雜費入口網
登入臺銀學雜費入口網,輸入身分證字號、學號(本校學生請填學號,校外人士請登入報名系統查看學員編號),即可繳費。
繳費方式多元,包含
➊線上刷信用卡 (僅限台灣發行之信用卡或銀聯卡) 使用信用卡「全額繳交」學雜費不收取手續費
➋台灣pay (手續費3元)
➌iPASS MONEY/街口/悠遊付/全支付 (手續費6元)
➍便利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OK、萊爾富)手續費依繳費單上說明
➎臺銀臨櫃、郵局
➏網路銀行/網路ATM (於臺銀網路ATM繳納學雜費使用臺灣銀行金融卡免手續費)
無語文中心臨櫃現金繳費
(三)學費優惠(6/3週二中午12:00前報名繳費可享有下面折扣優惠,以下方案僅能擇一使用):
1. 【新舊優惠】新、舊生學費95折
2. 【身心障礙】持有效期內的身心障礙手冊,學費95折
3. 【低收入戶/支領失業給付】檢附相關證明,學費85折
4. 【本校員工優惠】彰師教職員工及眷屬憑服務證,學費9折
5. 【公務人員優惠】憑公務人員服務證明,學費9折
(四)本處保留開班與否的權利。若因故未開成班,全額無息退費
(五)各課程恕不接受試聽,開課後請假、缺課者不予退費
(六)完成報名手續以「繳費完成」為依據
二、上課規定:
(一) 結業證書:本期課程皆為非學分制。修業期滿經教師評核及格者,由彰化師大國際處語文中心發給結業證書;成績不及格或缺課時數達上課總時數1/3(含)者,恕不核發結業證書。
(二)轉班規定:開課後不受理轉班申請。
(三)停課標準: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時(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為準),由授課教師決定補課事宜,本處不另行通知
(四)退學規定:學生個人有辱罵師長、打架滋事、破壞公物等影響課程進行或校園安全者,本處得勒令退學,並永久拒絕該生之報名資格
三、退費辦法:
(一)依照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,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學費之九成。
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學費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(二)申請退費者須持本處開立之收據,以本人帳戶帳號辦理退費。
聯絡人 | 楊筑潔小姐 |
電話 | 04-7232105#1673 |
lily773410@cc.ncue.edu.tw | |
Line | @454bcnxr |